本报讯 案件开庭审理期间居然当庭威胁法官和当事人,6月20日上午,上诉人覃某某在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内作出如此不理智的举动。当日,法院依法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覃某某拘留15日。
昨日上午,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在案件的法庭调查询问过程中,上诉人覃某某言语威胁法官、威胁对方当事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为严肃法庭秩序、维护法律尊严,中山中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覃某某拘留15日的处罚。
法官表示,审判法庭是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工作场所,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庭规则,不得扰乱法庭秩序。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危及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947年1月生,1982年1月于吉林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到检察机关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副处长、处长;1991年5月起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厅副厅长......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北京大学刑 事法律研究中心/组织编写
2017-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