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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在线调查

    2007年11月21日,怀孕9个月的孕妇李某因呼吸困难在同居者肖某的陪同下赴北京某医院检查就医。该医院收留了李某,且医生经检查发现,已经怀孕7个多月的李某患有较严重肺炎,需立即进行剖腹手术取出胎儿,否则李某与体内胎儿均面临生命危险。然而由于肖某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医院在说服肖志军、寻找孕妇其他亲人、请示上级无果情况下,被迫“保守治疗”,最终在“抢救”3个多小时后孕妇及体内胎儿不治身亡。
肖某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医院相关人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属于医患纠纷,所有的人均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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